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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设项目三证一书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4-06-15作者:来源:点击: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或有关计划文件,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填写规划选址申请表。
(二)、根据《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填写选址调查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区位建筑红线关系图,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必要依据。
(三)、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选址意见书终审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副本),时限30个工作日。
(四)、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含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规划用地申请表。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批的规划平面图、相关部门批准资料到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持相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资料、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二)、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终审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时限3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用地。
(三)、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副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设计审批方案,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二)、项目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出建设项目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建设单位提交建设申请表,交纳城市配套设施费、放线费,结合环保、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规划管理部门填写工程规划许可证终审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时限45个工作日。
(三)、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一)、经规划管理部门放规划红线后,填写放线记录,建设单位方可进行施工,规划管理部门填写跟踪表。
(二)、规划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跟踪管理,工程基础挖好后要进行第一次验线,基础做好以后要进行第二次验线,一层楼面浇板之前要进行第三次验线,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工程验收记录,结合人防、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工程验收合格证、合格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正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时限30个工作日。
私人建房三证一书办理流程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提供个人家庭情况、经村(居)委会同意的申请书、身分证、户口册及有关文件,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二)、根据《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填写选址调查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区位建筑红线关系图。
(三)、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选址意见书终审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副本),时限30个工作日。
(四)、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个人持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批的规划平面图、相关部门批准资料到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个人持相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资料、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二)、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终审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时限3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用地,办好土地使用证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方案。
(三)、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副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设计报审方案,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二)、项目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建设个人交纳城市配套设施费、放线费,规划管理部门填写工程规划许可证终审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时限45个工作日。
(三)、规划管理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批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一)、经规划管理部门放规划红线后,填写放线记录,建设项目方可进行施工,规划管理部门填写跟踪表。
(二)、规划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跟踪管理,工程基础挖好后要进行第一次验线,基础做好以后要进行第二次验线,一层楼面浇板之前要进行第三次验线,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工程验收记录,填写工程验收合格证、合格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正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时限30个工作日。
违法违章建筑办三证一书的暂行办法
一、未批先建
在开发区内,未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建房的,房屋建好后才要求补办“三证一书”的,有如下情况:
1、不影响顶效开发区《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罚工程总造价的5%-10%,按区管委会拆迁补偿标准计基价,算出工程总造价进行处罚,并按私人建房手续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2、影响顶效开发区《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采取改正措施,能消除影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罚工程总造价的5%-10%,按区管委会拆迁补偿标准计基价,算出工程总造价进行处罚,并按私人建房手续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3、影响顶效开发区《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影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拆除。
二、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
1、在开发区内,已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未按规划许可要求施工,不影响规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罚工程总造价的5%-10%,按区管委会拆迁补偿标准计基价,算出工程总造价进行处罚,再核发“三证一书”。
2、在开发区内,已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未按规划许可要求施工,影响《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采取改正措施,能消除影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罚工程总造价的5%-10%,按区管委会拆迁补偿标准计基价,算出工程总造价进行处罚,再核发“三证一书”。
3、在开发区内,已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未按规划许可要求施工,影响《顶效开发区总体规划》、《顶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影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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